信息摘要:
海關是否有權變賣處理超期報關貨物?如有超期報關 問題聯系我們。服務熱線:400-803-2328
海關是否有權變賣處理超期報關貨物?如有超期報關 問題聯系我們。服務熱線:400-803-2328
海關是否有權變賣處理超期未報關貨物?
《海關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海關關于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海關總署第91號令)第二條規(guī)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海關申報,超過上述規(guī)定期限申報的,由海關征收滯報金;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超期報關
根據上述規(guī)定,如果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辦理報關手續(xù),海關就有權依法提取變賣進口貨物(超過十四日但未滿三個月的,海關依據有關規(guī)定按日征收滯報金),這是《海關法》賦予海關在貨物通關監(jiān)管方面的一項法定職權,其目的在于:第一,加強海關對進口貨物的通關管理,提高行政監(jiān)管效率;超期報關
第二,以變賣款項抵繳稅款,強制進口貨物收貨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保證進口關稅及時征繳入庫;第三,督促進口貨物收貨人按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履行申報義務,避免因貨物長期滯留口岸不能及時投入使用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和浪費。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海關法》第三十條第三款關于“貨物不宜長期保存的,海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處理”的規(guī)定,如果超期未報關的進口貨物屬于危險品或者鮮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長期保存的商品,海關對上述貨物的處理不受三個月滯報期限的限制,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依法變賣。超期報關
超期報關
2.海關如何變賣處理超期未報關貨物?
根據《海關法》第三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海關變賣處理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報關的進口貨物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公開拍賣為基本處置原則。除因特殊原因不能公開拍賣的貨物外,海關提取變賣超期未報關貨物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guī)定,委托有權拍賣的專門機構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對滯報貨物進行公開拍賣,確保被變賣貨物以合理價格成交,保障國家利益及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超期報關
(2)變賣所得款項應扣除有關費用。海關對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處理行為就法律性質而言屬于強制收貨人履行申報義務、辦理進口手續(xù)的措施,收貨人在正常通關環(huán)節(jié)所須承擔的繳納稅款及貨物運輸、儲存、裝卸等費用的義務不能因海關對貨物變賣處理而得以免除。超期報關
在收貨人不主動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下,海關有權從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款項中扣除有關費用,代收貨人執(zhí)行部分法定義務。這些費用包括:貨物的運輸、裝卸和儲存費用;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貨物被提取變賣前已產生的滯報金。此外,海關在變賣處理貨物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如委托拍賣機構的手續(xù)費)也應從變賣所得款項中扣除。超期報關
(3)變賣余款應發(fā)還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海關對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處理行為屬于對不履行法定申報義務的收貨人施加的強制措施,并非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或制裁行為(現行《海關法》未將超期未報關行為視為違法行為并規(guī)定相應罰則),因此,對于超期未報關貨物變賣所得價款扣除有關費用后的剩余款項,海關應發(fā)還具備特定資格和條件的當事人(有關資格和條件下文論述)。根據《海關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余款自貨物依法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fā)還;逾期無人申請或申請人不符合發(fā)還條件的,余款上繳國庫。上海清關公司
3.具備哪些條件有權申領變賣余款?超期報關 上海清關公司
根據《海關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guī)定,只有具備以下條件的當事人,才有權申領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余款。超期報關 上海清關公司
(1)必須具備海關法上“收貨人”的主體資格。作為海關行政執(zhí)法范疇中的特定概念,《海關法》及有關海關規(guī)章對“收貨人”這一概念的含義和范圍作出了明確界定。 超期報關 上海清關公司
根據《海關法》的立法原義及海關總署第91號令(行政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海關法上的“收貨人”是指經商務主管部門登記或核準具有貨物進口經營資格,并經海關報關注冊登記的實際從事進出口業(yè)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只有符合上述條件即具備“收貨人”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才有權申領超期未報關貨物的變賣余款。超期報關
(2)必須就余款發(fā)還問題主動向海關提出申請。根據《海關法》的規(guī)定,超期未報關貨物變賣余款的退還程序以收貨人提出申請為啟動要件,如果收貨人未就有關問題提出申請,海關沒有主動向收貨人退還變賣余款的義務。超期報關 上海清關公司
(3)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申請發(fā)還余款。根據《海關法》的規(guī)定,要求發(fā)還超期未報關貨物變賣余款的收貨人必須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的,海關有權拒絕發(fā)還余款。超期報關
(4)必須履行交驗許可證件的法定義務。海關對超期未報關貨物進行變賣處理,并不免除收貨人在貨物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盡的其他法律義務。如果滯報貨物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guī)定的商品,要求海關發(fā)還變賣余款的當事人除須滿足上述條件外,還要履行提交進口貨物許可證件的法定義務,否則余款不予發(fā)還,全部上繳國庫。超期報關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fā)現,本案境外D銀行雖然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某海關申請發(fā)還超期未報關進口鋼材(國家限制進口貨物)的變賣余款,但該銀行并非實際進口貨物的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我國境內法人或組織,不屬于海關法上的“收貨人”,亦不能提交進口鋼材所須的許可證件,因此,D銀行不具備《海關法》第三十條所規(guī)定的申領變賣余款的資格條件,某海關據此作出不予發(fā)還余款決定具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復議機關應予維持。
文章轉自:許昌外貿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謝謝!